2018年山西省将继续围绕“控煤、治污、管车、降尘”等领域及早部署,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,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。
据悉,2017年,山西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,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。全省PM2.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.7%,较2013年下降23.4%;全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7.4%、7.1%。58个国考断面中,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58.6%,同比上升10.3个百分点;劣Ⅴ类断面比例为20.7%,同比下降6.9个百分点;化学需氧量、氨氮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8.86%、6.21%。
山西省近期召开的2018年全省环境保护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明确提出,2018年,设区市建成区清洁取暖率需达到100%,太原周边12个县市需达到70%以上,其他县市建城区达到50%以上,农村达到30%左右。严格煤质管控,禁止使用硫分高于1%、灰分高于16%的民用劣质散煤。2018年9月底前,11个设区市建成区淘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。持续开展“散乱污”企业整治,坚决杜绝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。
为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,山西省将全面贯彻新修订的《水污染防治法》,认真落实《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》,以175项重点工程为抓手,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。
山西省环保厅党组书记、厅长董一兵在会上强调,要全面压实党委政府环保责任,通过严格考核、严肃问责,把压力传导到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身上;全面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落实。
文章转自中国环境报